市民防局积极争创“无烟单位”
时间:2016-08-29 09:50 来源:民防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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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升民防机关形象,进一步改善单位内部环境,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根据《关于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市民防局结合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多措并举,积极开展禁烟活动,争创无烟单位。
一是加强宣传学习,提升禁烟认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禁烟宣传,使全体人员充分认识到在公共场所禁烟的重要意义,进而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
二是开展多项活动,争创无烟单位。在办公大楼办公室、会议室、楼道、洗手间等场所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撤掉烟灰缸等有关物品,积极动员本单位人员控烟,鼓励吸烟人员戒烟,做到在参加公务活动时不得吸烟、敬烟、劝烟,积极营造清洁健康的机关工作环境,促进身体健康。
三是落实督查制度,杜绝吸烟行为。严格落实禁烟监督检查,将创建无烟单位与文明创建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分管领导不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确保禁烟工作顺利开展。
通过创建“无烟单位”活动,在全局上下共同营造了讲文明、讲卫生、改陋习、树新风的良好风尚,塑造了民防干部、职工健康向上的优良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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