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法治建设 > 行政复议决定书

柴某某不服苹果老虎机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案

时间:2024-01-18 13:23来源:苹果老虎机市司法局访问量:
【字体:

申请人柴某

被申请人苹果老虎机市公安局,住所苹果老虎机市上海东路58

第三人周某某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治安管理行政处罚,于2023年1021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202311月30日,本机关依法举行听证会,申请人代理人刘某及柴某乙、被申请人代理人张某某及民警张某、第三人均参加听证会。本案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太公(浏家港)行罚决字2023〕339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请求对周某某变更行政措施为行政拘留。

申请人称:2023年6月13日9时30分许,申请人在苹果老虎机浏家港滨海路某某厂房总经理室正常上班。江苏某某环保公司会计周某某因财务报销缺乏相关凭证未予以通过,将一切问题、责任归咎于申请人,直接冲进申请人办公室,采取激烈言辞挑衅、诋毁申请人;申请人已一再释明财务制度,但周某某因诉求未果,她冲向申请人,将申请人按于座位,双手抓向申请人面部、眼部,用手多次重击、捶打申请人头、面部及身体,致使申请人身体多处受伤,尤其是申请人的双眼因受外力击打,造成外力性斜视,双眼视力急剧下降,目前已无法看清事物,近期眼睛视力进一步恶化,时常看不清东西。申请人在治疗过程中病情恶化,确诊为斜视,申请人在周某某殴打之前视力一直很好,不存在眼疾病史,而今被确诊为斜视,显然是由周某某的侵害行为所致。然而在苹果老虎机公安局浏家港派出所的阻挠、粉饰下,申请人的眼睛伤情未构成轻微伤,显然不公。苹果老虎机法医曾口头表述申请人的伤情至少构成轻微伤,但之后的鉴定显然受到人为干扰,很不公平。鉴于以上情况,应该对周某某行政拘留。

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太公(浏家港)行罚决字〔2023〕339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

申请人于2023年11月1日向本机关补充提交的证据:1、照片8张;2、U盘(包含在苹果老虎机市浏河人民医院住院照片10张,在上海海军特色医学中心住院照片7张;录音4段,分别为1、2023年6月13日,申请人与第三人、王某在滨海路某某号总经理办公室的谈话录音。2、2023年6月15日,王某在派出所的录音。3、2023年6月16日,申请人在苹果老虎机市浏河人民医院的录音。4、2023年7月20日,申请人在派出所的录音);3、2019年3月9日申请人健康体检报告;4、苹果老虎机市浏河人民医院门诊病历、出院记录、会诊单等;5、上海中山医院就医记录;6、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特色医学中心出院小结、就医记录、报告单等;7、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医记录。以上证据除U盘为电子证据外,其余均为复印件。

申请人于2023年11月30日向本机关补充提交的证据:1、光盘(包含三段录音,分别是1、2023年7月20日,民警与申请人在派出所的录音。2、2023年8月15日,申请人与单位王总一起给王某打电话的录音。3、2023年9月14日,王某在派出所的录音);2、录音文字记录6份(除申请人与第三人、王某2023年6月13日在滨海路某某号总经理办公室的谈话录音外,其余6段录音的文字记录);3、2023年6月13日陈某某王某的微信聊天记录、2023年6月14日王某吴某某的微信聊天记录;4、申请人的工伤认定申请表及门诊病历等材料。以上证据除光盘为电子证据外,其余均为复印件。

申请人于2023年12月6日向本机关提交的证据:1、2023年6月26日中山医院病历;2、2023年7月24日中山医院病历;3、2023年8月5日至8月8日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病历;4、2023年4月28日体检报告;5、搜狗百科截图。以上证据均为复印件。

被申请人称:2023年6月13日10时07分许,浏家港派出所接110报警称:“报警人称因为工作上的事情她同事被财务工作人员打了,人轻微受伤。”民警立即前往处警。到达现场后了解,系浏家港滨海路某某号某某新材料公司二楼一办公室内,柴某甲的同事王某拨打110报警称:柴某甲因工作纠纷被周某某殴打。浏家港派出所于2023年6月14日受案调查。经查,2023年6月13日上午,在苹果老虎机市浮桥镇浏家港某某新材料公司办公室内,周某某因工作纠纷与柴某甲发生口角,后以抓头发等方式殴打柴某甲。以上事实有周某某柴某甲等人的陈述,证人证言、到案经过等证据证实。被申请人认为,第三人周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作出对周某某罚款伍佰元的决定。申请人提出,周某某直接冲进其办公室,采取激烈言辞挑衅、诋毁申请人。经调查,证人王某系申请人的同事,其在第一次询问笔录中称:某某环保公司的财务周某某一个人就到我们办公室问我还缺什么资料,还要补充什么东西……周某某说了一句我不听,然后转身就要走了,柴某甲这时候就说:‘那你之前说的都是放屁。’当时可能就是这句话刺痛了周某某”通过申请人同事的表述可以得知,该段过程中周某某不存在挑衅、故意激怒行为。申请人和周某某没有互相尊重,都没有做到理性地解决工作上的问题,最终导致矛盾升级。申请人认为其眼部存在外力性斜视的问题,且病情恶化导致确诊为斜视,应当构成轻微伤。经调查核实,2023年6月13日,申请人至浏河医院检查诊断“双眼挫伤,左眼玻璃体混浊”;2023年7月18日,申请人至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特色医学中心入院诊断、出院诊断均为“双眼复视”,出院小结记录“查双眼复视较前好转,双眼矫正视力0.8”;2023年8月1日申请人至南京市玄武医院门诊“右眼矫正视力5.1,左眼矫正视力5.1”,初步诊断“复视、屈光不正”。伤情鉴定情况:8月8日经苹果老虎机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不构成轻微伤;9月13日经苏州法医支队重新鉴定为不宜进行损伤程度鉴定;9月21日浏家港派出所委托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对申请人鉴定,后被退卷。伤情鉴定工作均依法及时开展。综上,申请人柴某甲就医的所有诊断记录中,经过就诊、恢复,矫正视力已达到正常水平,并未恶化,均不存在“外力性斜视”或者“外伤性斜视”的相关诊断记录及说明,也从未被确诊为斜视,却将相关就诊记录提及的复视问题表述为斜视,属于混淆概念。申请人认为伤情鉴定受到人为干扰,存在不公平情况。我单位对本案及时受案,并及时开展伤情鉴定工作、重新鉴定工作,在鉴定工作开展过程中,办案民警、法医均保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存在人为干扰导致不公平的情况。申请人认为对第三人的处罚过轻,应当拘留。本案,根据现有证据,第三人周某某和申请人的陈述无法对应,而申请人同事王某的陈述相对客观,结合三人陈述,最终对周某某实施抓头发等殴打情节予以认定,并依法作出处罚。如申请人有新的事实证据,可以及时提出,我局将依法重新调查。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对第三人周某某的处罚并无不当,申请人的诉求无事实和证据支持,其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于法无据,不应采纳。我局对第三人周某某作出的太公(浏家港)行罚决字〔2023〕339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请求予以维持。

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1、受案登记表、受案回执;2、行政处罚决定书;3、呈请行政处罚报告书;4、呈请重新鉴定报告书;5、呈请传唤报告书;6、呈请延长办理期限报告书;7、到案经过;8、行政处罚告知笔录;9、周某某询问笔录;10、柴某甲询问笔录;11、王某询问笔录;12、接受证据材料清单、照片;13、梁某某询问笔录;14、鉴定意见通知书、鉴定文书;15、因果关系鉴定申请书、病历;16、鉴定意见通知书、鉴定文书;17、委托书、退卷函;18、重新鉴定申请书19、现场照片20、情况说明21、送达回执22、身份证明23、法律、法规摘录。以上证据均为复印件。

第三人称:被申请人对第三人作出的太公(浏家港)行罚决字2023〕339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定性错误,据以定罪的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处罚不当,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理由如下:2023年6月13日上午,第三人与申请人因申请人所在单位欠款一事进行沟通,但是申请人在本不在理的情况下首先对第三人上升到言语性人格侮辱,将公司之间本身清晰不存在争议的欠款业务矛盾激化,后双方发生简单的肢体冲突。冲突过后派出所第一时间出警,并对第三人以及现场证人进行询问,证人证言、第三人询问笔录及录音录像、以及出警民警对现场情况的判断,均可证明,双方之间矛盾升级是因为申请人进行人格侮辱所引起,而冲突过程中双方只是发生简单撕扯,双方都有动手,第三人身上有一定程度抓伤,衣服被撕扯坏,所以并非被申请人认定的第三人单方殴打申请人,殴打情节定性错误。申请人在冲突发生当场,并未说眼部有任何不适,并且并无证据证明申请人眼部问题是第三人造成,而冲突发生后反反复复就医,前后三次申请进行司法鉴定。而多次司法鉴定结果证明,其情况并不构成轻微伤,甚至轻微到苏州法医大队认为其不需要进行损伤程度鉴定,由此可见第三人与申请人之间伤势并无明显差距,均为申请人过度医疗,互殴行为并未造成一方明显损伤,不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殴打他人"的认定。事情发生后,派出所反复询问第三人,其间更不乏有倾向性的询问,均无法认定第三人存在单方殴打申请人的行为进而结案,足以说明该案认定殴打情节证据之薄弱。且过程中申请人找督查介入案件,并一直扬言家里有关系在军中任职要把第三人送去蹲监狱,明显感觉警方从一开始出警时认为双方就是互殴不存在争议打算和解结案,到后面反复询问第三人甚至传讯第三人,这种行为态度上的变化,足以说明被申请人迫于压力,为了息事宁人,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做出违背事实,不公正的处理决定。

第三人提供的证据为太公(浏家港)行罚决字〔2023〕339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

经审理查明:2023年6月13日上午10时许,在苹果老虎机市浏家港滨海路某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办公室内,申请人与第三人因工作发生纠纷,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申请人的同事王某拨打110报警,后民警至现场出警并拍摄案发现场照片。同日,被申请人口头传唤第三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同日,申请人经苹果老虎机市浏河人民医院诊断为多处挫伤,眼科会诊诊断为双眼挫伤、左眼玻璃体浑浊。2023年6月14日,被申请人受理该案件并向王某出具受案回执。同日,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2023年6月15日,被申请人向王某直接送达受案回执。同日,被申请人对王某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2023年6月16日,苹果老虎机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受理申请人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同日,申请人经苹果老虎机市浏河人民医院眼科会诊诊断为双眼挫伤、玻璃体浑浊。2023年6月19日,申请人经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特色医学中心诊断为双眼外伤、左眼钝挫伤、左眼玻璃体混浊。2023年6月26日,申请人经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诊断为双侧玻璃体混浊、复视、视力下降原因待查。同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特色医学中心眼底OTC检查报告单显示申请人左眼及右眼总体情况均为:“眼底结构未见异常。”2023年7月1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特色医学中心出院小结记载申请人的出院时情况为:“……双眼复视较前好转,双眼矫正视力0.8,……”2023年7月20日,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2023年7月24日,申请人经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诊断为复视、双侧玻璃体混浊、间歇性外斜视。2023年7月25日,申请人经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诊断为间歇性外斜视、复视、双侧玻璃体混浊。2023年8月1日,申请人经南京市玄武医院诊断为复视、屈光不正。2023年8月8日,苹果老虎机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出具太公物鉴(临床)字[2023]118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鉴定意见为:申请人的双眼复视缺乏相应的损伤基础,难以认定此次外伤与双眼复视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鉴定结论为申请人的伤情不构成轻微伤。后被申请人于2023年8月10日向申请人、第三人直接送达该《鉴定意见通知书》。2023年8月8日,申请人经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眼上直肌麻痹。2023年8月17日,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对其复视与第三人侵害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重新鉴定。2023年9月1日,苏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受理申请人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2023年9月13日,苏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苏公物鉴(临床)字[2023]27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鉴定意见为:申请人的外伤与其视力下降、双眼复视等症状无明确因果关系,其视力下降、双眼复视等症状不宜进行损伤程度鉴定,鉴定结论为申请人不宜进行损伤程度鉴定。被申请人于2023年9月14日向第三人直接送达该《鉴定意见通知书》,于2023年9月15日向申请人直接送达该《鉴定意见通知书》。2023年9月14日,被申请人书面传唤第三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同日,被申请人对王某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同日,被申请人接受王某提交的照片五张(申请人受伤当天的照片)并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2023年9月15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交《重新鉴定申请书》,要求对其伤情重新鉴定。2023年9月18日,被申请人所属浏家港派出所向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光复西路1347号)邮寄《委托书》,委托研究院对申请人的伤情重新鉴定。2023年9月21日,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退卷函》,不予受理本案鉴定委托,予以退卷。2023年9月25日,被申请人书面传唤第三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2023年9月27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交《重新鉴定申请书》,要求委托其他鉴定机构对其伤情重新鉴定。2023年10月10日,被申请人书面传唤第三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2023年10月11日,被申请人对苹果老虎机市浏河人民医院的眼科医生梁某某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2023年10月12日,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王某分别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2023年10月13日,被申请人向第三人进行行政处罚告知并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第三人称不存在殴打,是相互撕扯,与事实不符。同日,经审批,被申请人对第三人作出太公(浏家港)行罚决字〔2023〕339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向第三人当面送达,第三人拒绝签收。2023年10月16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邮寄送达该决定书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受案登记表、受案回执证明报案情况及被申请人的受理情况

2、到案经过、周某某询问笔录、柴某甲询问笔录、王某询问笔录、接受证据材料清单、照片、梁某某询问笔录、鉴定意见通知书、鉴定文书、因果关系鉴定申请书、病历、鉴定意见通知书、鉴定文书、委托书、退卷函、重新鉴定申请书现场照片情况说明证明被申请人调查取证过程

3、呈请传唤报告书、呈请重新鉴定报告书、呈请延长办理期限报告书、呈请行政处罚报告书、行政处罚告知笔录、送达回执证明被申请人作出重新鉴定、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及被申请人向申请人、第三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时间、方式

4、苹果老虎机市浏河人民医院门诊病历、出院记录、会诊单、上海中山医院就医记录、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特色医学中心出院小结、就医记录、报告单、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医记录等。证明申请人的就诊情况。

5、法律法规摘录。证明被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依据

本机关认为,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被申请人依法具有作出治安管理行政处罚决定的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本案中,根据询问笔录、照片、鉴定意见通知书等证据可知,申请人与第三人因工作纠纷发生口角,后第三人以抓头发等方式殴打申请人。经鉴定,申请人的损伤程度不构成轻微伤。被申请人认定第三人构成殴打他人并对第三人作出罚款伍佰元的处罚决定并无不当。《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七条规定:“……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同一行政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当事人是否申请重新鉴定,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办理。……”本案中,申请人在收到苹果老虎机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苏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的《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后,均提出了重新鉴定申请,被申请人经批准后,均委托了相关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人体损伤程度进行鉴定,被申请人的鉴定程序并无不当。被申请人的接处警、受理、询问、鉴定、告知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

申请人称高某某法医曾口头表述其伤情至少构成轻微伤,之后的鉴定结果受到人为干扰、显失公平。本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鉴定人鉴定后,应当出具鉴定意见。鉴定意见应当载明委托人、委托鉴定的事项、提交鉴定的相关材料、鉴定的时间、依据和结论性意见等内容,并由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通过分析得出鉴定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过程的说明。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本案中,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录音可知,高某某法医在与申请人沟通时陈述的是可能构成轻微伤,且鉴定意见应以书面意见书为准。申请人的该说法,本机关不予采信。

综上,被申请人作出的太公(浏家港)行罚决字〔2023〕3396号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维持苹果老虎机市公安局作出的太公(浏家港)行罚决字〔2023〕3396号行政处罚决定

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〇二十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x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苹果老虎机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