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苹果老虎机地税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6年,苏州市苹果老虎机地方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精神,按照《苹果老虎机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多方面主动公开各类信息。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完善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信息公开规范有序。一是完善组织保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苹果老虎机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局办公室具体牵头负责,年初结合机关各科室、各分局职能范围,将所需要发布的信息内容、公开方式、责任单位、责任人通过清单的方式层层分解、细化责任,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同时指派专人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统一收集、整理、审核、编辑和更新,保证了系统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开展。二是强化考评考核。结合机关科室、有关分局的职能和政府信息的不同分类,将需要发布的信息名称、公开方式、责任单位、责任人一一进行分解、落实,并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三是实行内外监督。构建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多途径、多方式地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对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同时,把信息公开同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相互贯通,相互促进。
(二)强化制度建设,严格审核把关,信息质量不断提升。我局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方便纳税人的要求,密切结合地税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努力把信息公开工作贯穿于地税工作全过程。制订了《苹果老虎机地税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苹果老虎机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苹果老虎机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系列文件,明确具体职责、公开范围、工作流程以及监督考核,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报送、审核流程,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公开的信息准确无误。
(三)突出部门特点,发挥税收职能,宣传服务高效便民。一是及时公开热点信息。充分发挥税务部门职能,对群众急需了解的、政府密切关注的税收法律法规、收入动态和优惠新策进行全面收集整理,通过苏州地税局外部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官方微博、微信等形式及时进行公开、公布;借助本地电视台、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迅速发布最新税收政策,回应公众关注热点;依托“中国苹果老虎机”网站受众范围广、影响力大的优势,及时发布《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等公告文书,营造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严格落实公开制度,在公文发文环节即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管理,确保相关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二是丰富宣传互动平台。注重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电子触摸屏,方便纳税人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除了在《苹果老虎机日报》设立专栏进行日常公开外,还专项公开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如:每月公开迟申报企业的催报公告、每季公开万元欠税企业名单及欠税金额,加强纳税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升级12366服务热线,扩容电话线路,升级光纤带宽,提高接通率,2016年累计解答纳税人各类涉税咨询29722条,比上年同期增长90.25%,接通率维持在90%,有效实现了咨询零距离、沟通零障碍。充分发挥地税微博、微信即时便捷的优势,及时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咨询等涉税服务,积极开展网民互动,2016年累计通过微博、微信回复网友提问354次,使政务微博、微信成为深化纳税服务、促进征纳和谐、增强地税部门社会美誉度的新平台。三是举办便民宣传活动。举办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整合利用国、地税官方微信及当地主流媒体,线上线下全方位开展宣传税收。制作《诚信纳税是企业发展的基石》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在主流媒体和中国税网滚动播出,扩大税收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利用“雷锋日”、“税收宣传月”等契机,组织志愿者走进企业、社区、乡镇、协会开展税收宣传服务,面对面回答涉税咨询,心贴心解决涉税问题。依托“纳税人之家”和“纳税人学堂”,2016年累计举办各类培训辅导班、座谈会等56场次,参与人数达5600余人,纳税人学堂获评2016年“群众最满意的普法项目”。在当地主流报刊设置专版联合举办税收知识有奖竞猜,邀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共同参与答题,起到普及税法、增进互动的双重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我局多方面主动公开各类信息。主要通过苏州地税局外部网站及中国苹果老虎机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公开地税部门信息,积极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申请的受理和回复工作机制,向公众提供了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2016年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777条,其中:在“中国苹果老虎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版块公开政府信息177条、在“专题服务”发布税收服务信息295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42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050条,通过电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在《中国税务报》等国家级媒体发布信息30条,在《新华日报》、《江苏经济报》、《江苏法制报》等省级媒体发布信息27条,在《苏州日报》、《苹果老虎机日报》等发布信息18条;接听12366热线咨询电话29722条,发放《涉税信息月报》38400 份;处理12345便民服务热线转来的各类涉税咨询44件、投诉27件;处理“寒山闻钟”诉求5件、市长信箱诉求6件,有效保障了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6年度未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无偿为社会及纳税人提供公开信息,通过多渠道多形式提供公开信息,方便纳税人,服务纳税人,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长期、持续推进,公开的内容和服务的方式要结合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深入拓展和完善。2017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加大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信息,为纳税人提供更加及时、便捷的互动交流方式。
二是完善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建立承办单位与申请人之间的电话或面对面沟通反馈制度,及时回应和解决申请人的信息公开诉求,不断提升工作透明度。
三是继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学习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相关文件,提高办理人员的政策水平,抓紧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有关情况说明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777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
0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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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72 |
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公开的文件数和其它栏目所公开的政府信息数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2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50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3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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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71 |
包括新闻发布,微博、微信回应。也包括寒山闻钟、公众监督和领导信箱等回复数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政府、新闻办主办或组织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包括政风行风热线直播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67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354 |
微博微信回复网友提问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未宣判和已立案未开庭数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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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部分单位的办公室具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的,也统计在内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费用) |
万元 |
1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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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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